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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央指引自助餐】

昨天,黃珊珊發文表示「中央刪除北市上傳的居隔紀錄」,引起關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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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央指引自助餐】

昨天,黃珊珊發文表示「中央刪除北市上傳的居隔紀錄」,引起關注

今天北市和中央都正式對外說明。

綜合雙方說法,證實這是一件:

「中央認為部分被匡列民眾不符合居家隔離定義,改列自主健康管理。北市堅持擴大匡列,把民眾列入居隔+PCR」的事件

以下是事件經過:

1⃣️ 文山區裝修工人確診案,北市疫調後,匡列居家隔離的名單。

2⃣️ 中央看了北市上傳的紀錄,覺得其中60人的狀況,跟中央指引居隔的定義不符合

3⃣️ 區管中心找北市衛生局來討論。討論之後,改列自主健康管理

3⃣️ 後來市府高層認為:謹慎起見,還是要預防性隔離五天

所以高層直接拍板,改回居隔,從9/10隔離到9/14

4⃣️ 這60位民眾,依照北市府的居隔通知書,持續隔離中,要等到PCR陰性報告才能解隔離

5⃣️ 中央表示,尊重北市做法,僅在系統對於不符合中央指引的名單做註記。

我對此事最大的感想有四個字:

「還我公道」

每次因為監督市政被攻擊得越猛烈,我就越放心

因為市府很快就會用具體行動證明,我的問政是有憑有據

上星期,因為孕婦拒篩案,我批評當時市府沒有依法開罰單,卻被市府猛烈修理

北市府黨聯手,加上媒體惡意下標,扣我「假消息」的帽子

發言人重複強調「只能依照中央指引,北市不能罰」

今天發生的「擴大隔離案」,北市府覺得有必要,就自作主張,把人關好關滿。

從這件事,能看出二個重點:

⛔️ 地方政府「擴大匡列接觸者」,與中央意見不一致時,中央目前以尊重地方判斷為原則:

如果有公衛理由,不是亂槍打鳥的普篩,中央會尊重地方的判斷。

高雄的鳳山大樓案,以及這次北市預防性隔離案,都是如此

北市列隔離的對象,跟中央指引不符,但中央還是尊重北市的做法

⛔️ 匡列、隔離、篩檢的範圍,地方有權力視情況擴大,不一定只能被中央綁住:

7月初大安區某診所案,和孕婦6月拒篩9月確診的事件,我都提出:

「被地方主管機關匡列有必要篩檢的民眾,應該配合篩檢。若拒絕篩檢,市府可以開罰單」

市府發言人和許多網民瘋狂跳針「中央沒講!」「沒有法源!」「北市府不能罰!」「不能強制!」

現在好了,中央明確認為,北市所列60人「居隔+篩檢」,和中央的居家隔離指引不符

北市有聽中央的嗎?沒有嘛

北市還是按照自己的判斷,匡列居家隔離+PCR啊

居家隔離是人身自由的剝奪,對人權的限制,遠大於一次PCR篩檢

同樣一部傳染病防治法,怎麼六月是「只能聽命中央」,九月就變成「可以自作主張」了?

如果苗博雅說「孕婦拒篩,北市可以開罰單」是假消息

請問,如何解釋「中央認為不符居隔定義,北市可以堅持把民眾關好關滿+捅鼻子」的作為?

我知道,講再多,聽不懂的就是聽不懂,跳針的還是跳針

但至少,以後再遇到「中央沒講,北市不能做」的說詞

可以用這次事件,請跳針的朋友瞭解:市府有地方政府的權限,不要再吃「中央指引自助餐」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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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時間是臺北市議員。 非上班時間會主持、演講、寫作。 特別有興趣的議題包括: 司法改革、性別平等、轉型正義、國家前途
臺北市議員(大安、文山) 關注司法改革、性別平等、憲政民主。希望能讓台灣的下一代,在團結、平等、自由的國家快樂成長。 活動邀約請來信:[email 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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